关于拟确定柳迎晨等11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根据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要求,并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和党委会审议,现将近期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: 一、公示对象基本信息 研究生:
本科生:
二、公示期限与意见反馈 1.公示期:5个工作日,自2025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止。 2.反馈方式:公示期间,如对以上同志的拟发展情况有异议,认为其存在不符合发展条件等问题,请通过口头、书面、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,向公司员工党支部或公司党委反映。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,并尽可能提供具体线索。为便于核实,鼓励反映意见的同志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 3.联系方式: 联系人:陆老师 联系电话:024-86593278 电子邮箱:33706463@qq.com 办公地址:信息楼230办公室 三、后续处理 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,党支部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核实,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作出处理。公示期满,若未收到异议,将按程序上报备案。 特此公示。 公司党委 2025年11月3日 排 版 / 石泠枫 一审一校 / 曲英硕 二审二校 / 陆 宏 三审三校 / 刘立恒 |